手槍女王 第一章 家變

作者/涼圓(大辣出版提供)

我深深地吸氣,直到肺部傳來些許脹痛才用力呼出,算是做好了心理建設。 涼圓,妳可以的。
我接了那通註名「冤親債主」的來電。 「喂!女兒啊、妳為什麼要封鎖我、妳知不知道我之前躺在醫院氣喘發作到快死 

了,別說照顧我,妳連醫藥費都不給,我有多難過?自從妳爸一走了之後我辛辛苦苦拉 拔妳們長大,到底為了什麼,妳們簡直跟妳爸一樣沒有用……」 

哪家醫院這麼神,天生的嚴重氣喘、醫到罵這麼長一串都能不帶換氣的? 「……因為妳開口就沒好事。」我揉揉抽痛的太陽穴,聲音低了幾度但還算平穩。 「妳只會跟我要錢、只會說爸的不是,妳太負面,我不想跟妳說話。那個人已經離 

開十幾年了,我最近也要換工作,沒錢給妳。」 「我哪有只會講壞的!我是妳老娘,妳給我注意自己的態度。」 「好啊,那妳跟我說說妳現在有什麼好事要跟我分享?」 「我跟妳說,妳看妳最近有沒有空,跟我去桃園,那裡有一間求桃花的廟聽說很 

靈。拜完了我再帶妳去跟我朋友相親,他才五十幾歲,在嘉義有開一家機車行,沒有結 過婚──」 

「所以妳說的好事就是想把我賣掉?」
「我哪有要把妳賣掉!」 我笑了,聲音沒有拔高,但除了音量以外一切都脫離了控制。 「媽,妳現在條件也放太寬了吧,辛辛苦苦、用幾年的卡債養大的女兒,就這麼 

送給一個黑手鄉下老頭?前幾年不還是在台北有套房子、四十多歲的公務員啦、藥劑師 嗎?怎麼,我長得也不差,好歹也有大學畢業,在妳眼裡就值這麼點?哦∼我明白了, 多個女婿給妳的孝親費比女兒一個人給得多,早領早有賺對吧?」 

「妳不要忘了妳大學畢業後的電信帳單七千多,那是我暗地裡偷偷給妳繳清的,妳 這不孝女竟敢這樣對我說話!」 

「……呵,那還真是謝了,妳不說我都忘了。我會有這麼貴的帳單,好像是為了申 請新手機轉賣變現才簽的合約,沒辦法,一畢業就沒有貸款可以申請了嘛!」 

「……」 回應我的,只有長長的沉默。我媽早不知幾時就把通話給切斷了。 

***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玩過樹狀心理測驗圖?

我覺得人的一生就像樹狀心理測驗一樣,你這一生中每個面臨選擇的轉捩點,會依 據你的選擇往不同的方向發展,至於最後的結果是好的還是壞的,全憑你當時做下的選 擇。 

我的父母都是玩樹狀心理測驗的個中高手。 我爸最厲害的地方是,不管結果是什麼導向,至少我沒聽過他一句後悔。 而我媽最猛的地方就是,她可以在那麼多曾經出現在人生的轉捩點中,選到最能夠 

打爛她一手好牌的那個。 人生樹狀圖的最後,我媽住在一個乏人問津的偏僻鄉下,沒有一個孩子會去看她、 

過問她;也許身體不好、也許經濟有困難,但是沒有人想去關心了,包括我。 為了不被告棄養,我就當作是為了還高中之前的養育之恩,每個月匯個幾千給她。 從那個時候我就隱約的知道,我總有一天會為錢下海。 我努力地嘗試過了,所謂的正途。 

我打過各種黑工,在時薪從來不到法定下限的工作裡面連上三十六小時,從十六歲 後,我與家人再也沒有團圓過。我有想過申辦一些社會福利,但是當時因為戶籍問題連 身分證都沒有,監護人又不聞不問,別說爭取什麼福利,我能上學都是個奇蹟。 

我每年都在想盡辦法賺錢繳我下學期的學費,知道自己絕不能輟學。一旦擺脫了學 生身分,我就再也不會回學校了。不是可惜那張無甚大用、還擋著我發財的學歷,只是 當時連學費都是靠同學師長東拼西湊給我繳的,如果我放棄,那些支持我的人苦心就通 通白費了。 

*** 

在我十八歲時,第一次踏進八大行業。 

那是台中的某間理容 ,做陪酒小姐。我當時滿胖的,做得並不好,也常遇到 很粗魯的客人,不管是被當眾灌酒、抓胸還是被三個客人壓著騎在身上,我都只能咬著 牙忍下來。 

我永遠都記得自己當時握著公司發的一千多塊時,心裡有多高興。 

我從來沒有怪罪那個丟下我們一家,一句「就算妳們全家死光我也不會回來」就 跑去大陸和細姨共組家庭,再也沒有出現在我眼前的父親;也沒有怪罪那個用卡債養小 孩,從不願意自己出去工作和面對社會,稱病在家,最後直接拋棄了我,連戶籍都沒幫 我辦的母親。 

更加不會怪罪那和我同病相憐的姊姊和弟弟,別說幫襯,大家別餓死就是好的了, 不然還連累我們得幫忙出錢收屍。 

我從黑戶開始,慢慢地靠自己的力量,一點一滴的,完成學業、辦理身分證,還完 學貸、負債、租個棲身之所。我所擁有的一切,包括我的志向、存款,哪個不是我打手 槍一點一滴得來的? 

其實我很感謝,不得不說,做半套店的這幾年,是我最快樂的日子。光是不再為錢 煩惱就天差地別了,如果我一直一貧如洗,我不認為我還能堅強。 

貧窮會消磨一個人的志向,什麼氣質啦、目標啦、展望啦,那些在吃飽飯面前, 都是虛的。 

不當小姐,我也能活著。但是當了小姐,我才活得像個人。 

我接受我的命運,我願意吃別人的剩菜剩飯、做最髒的工作,甚至不惜進八大行業 

做個小姐,扛起沒有家人陪伴和支撐的命運。 我繳給冤親債主的孝親錢維持在最低限度,只要她用各種方式跟我多要一塊錢,就 

會被我回覆各種嘲弄諷刺。 我對待其他家人的態度也很冷淡,甚至常常一言不合就爆發激烈爭吵。他們要的, 

是以血緣的名義,讓我給他們更多實質的付出。 曾經的同事們中,真的有這樣的女人,她們美麗聰明、心性堅強、三觀正常、生財 

有道,無不良嗜好。可是她們養著一群如附骨之蛆的「家人」。 

還有一句:「家人之間互相幫忙是天經地義,不要以為妳賺點髒錢有多了不起, 爛梨子還在那裝蘋果。」 

我媽在得知我的行業時,她說:「那妳做這個怎麼會沒錢給我?妳不要被妳那些同 事給騙錢了,妳那個骯髒圈子能有什麼好人,妳不要信她們那些外人,保險受益人的名 字要寫我,知道嗎?」 

我姊在得知我再也受不了她的刁蠻任性的時候,第一個反應是:「那妳還是會把錢 匯給媽吧?我是不會再多出的,妳封鎖我沒關係,錢妳不能斷。」 

「妳知道為什麼媽媽和弟都沒有再聯絡妳嗎?因為妳有點錢就囂張跋扈!賺點錢不 

知道是在大聲什麼,憑什麼我們每次都要讓妳當孫子一樣教訓?本來也就只有我會同情 妳,如今妳這樣我也不想再約妳吃飯了!」 

「哎喲,那可真是用心良苦。其實,如果妳覺得一年吃一頓飯叫同情的話,大可以 省省,我也不會差妳這頓餓死,何況妳也沒請。」 

想必我在家人的心目中,是個刻薄又心胸狹窄、脾氣又差的自私鬼吧?對比那些直 至我上岸了,還在苦海浮沉養家還債的女人們……別說,我還真是。 

她們太佛、太聖母,我辦不到。看著她們,我常在想:「家人」是什麼呢? 

因為我沒有從「家人」身上得到任何東西,所以也無法付出任何事物,包括感情 與金錢。 

在學生時期常被問:「妳爸媽呢?」、「妳家人呢?」、「蛤∼都沒人在照顧妳 哦?」的時候,我都會有一點煩躁。 

我不是過得好好的嗎?沒父母沒家人怎麼了,我是沒他們就不會呼吸、還是不會吃 喝了?我都能自己生活了,幹嘛非得要誰來照顧。 

我不知道別人怎麼想,我只想像普通的大學生那樣,安安靜靜地過完我的大學生 涯。 

#02辦身分證 

那年我十七歲,坐在以前舊家轄內所屬的戶政事務所,左手握成拳,用力到直發 抖,右手抓著的手機卻依然是忙音。前面那個中年凸肚的事務員,不是坐在櫃檯後,而 是站在我面前,口水毫不客氣地噴在我的頭皮上。 

「所以是要怪我囉?你們發函的時候我才國中啊!我是要怎麼處理!現在我來處理 了你倒是幫我處理啊!」我尖聲駁道。 

「欸,小姐妳搞清楚好不好?妳不處理就是妳爸媽要處理,沒有戶籍我們能怎麼處 理?」另一個女職員也走了過來,插著腰對我吼道。 

「我爸媽要是能處理我還來幹嘛!不可能只有我沒有戶籍吧!其他人呢?為什麼他 們可以領身分證?」 

「妳父親的戶籍已經移出國外了,母親的戶籍地址看起來是自己移到了娘家,妳姊 姊的在當時也一起遷了。」 

我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我媽她……只遷走了自己的戶籍?她忘記幫自己孩子遷 戶?可是她明明有幫大姊遷啊?為什麼忘記我? 

手機依然是忙音,沒人接。整個下午,近五十通的奪命連環叩幾乎耗盡手機所有的 電力,就像我對我媽的最後一點指望一樣。 

「我找不到我媽……我能不能自己遷戶籍?我、我有帶錢,費用一定會夠的。」我 從褲子口袋裡掏出皺巴巴的三張千鈔,那是我省吃儉用半個月才存下來的。學校離這裡 橫跨大半個台灣,我今天是特地向打工的店家請假才來的,要是無功而返,都不知道下 次還有多少機會再來。 

「不行,這是規定,妳不是戶長。除非妳有戶長委託授權的同意書,不然不能讓妳 申請。」 

「就是要簽字對吧?戶長是誰?我得去找他簽名……」
「妳媽。」 「我不是說了,我找不到她嗎?」我崩潰尖叫,這到底什麼法律,她都遷走了啊! 「找不到?她是妳媽妳都找不到,那妳家是有特殊狀況囉?」另一個年輕些的職員 

走過來,臉上有著一絲訕笑。 「那妳應該要先去警察局報案失蹤人口啊。哦,我忘了,沒有身分證也不能報案。 

不然我們幫妳打電話通報社會局也行,妳是問題家庭少女吧?」 

「那這就不是我們工作範圍了,等社工來妳再跟他們說好了。」 這話聽在我耳裡,就跟對老鼠說要找貓來一樣。
說什麼? 說我沒滿十八,身邊也沒有監護人,爹不聞、娘不問,如今被一群態度囂張的公 

務員質問我民國××年就通知我落戶改戶籍,我沒改,現在沒辦法拿身分證在這裡哭什 麼……說那時我才國中,不曉得原來我從來沒有戶籍、說我早不記得我爸長怎樣,我媽 也很久沒聯絡? 

社工能怎麼樣?把我像扭送警局的賊一樣的扭送到安置中心? 不是,我只是來辦張新身分證,怎麼就要叫社工安置了? 那一下午我打了五十多通電話,我媽一通都沒接。再提到社工,就是心裡再不服 

氣,我也只能摸摸鼻子,認慫走人。 後來我待在八大,發現沒人喜歡跟政府的人打交道,就算不是警察。光那副高高在 

上的姿態就夠讓人倒盡胃口。 曾經,我想申請清寒獎學金,首先要證明我是低收入戶,為證明我是低收入戶,得 

先證明我家名下的公司是空殼、要證明那是空殼、要去註銷,我去也沒用,公司是我父 

母的,他們早就不知所蹤,我還得先從我父母在哪找起。更不要說還規定了要證明幾等 親之中無人擁有私產、要弄到他們收入證明…… 

我就問問,如何知道你的二三等親內有誰,每個人名下有多少財產?那你二三等親 內剛好有個超有錢田橋仔,所以呢? 

我應該理所當然要去投靠我不認識的親戚,然後叫他們拿錢養我?不然法律這樣訂 是什麼意思? 

我還只能向當地的里長求助,要他幫我。而我還得先落戶籍,要落戶籍,還得房東 同意、還得先確認我這個人的身分。 

在台灣,以政府名義幫助別人,還得是當地區所的住民,而不會因為我是土生土長 的台灣人,台灣政府就會幫我。 

好,還記得我本來是要辦啥嗎?一學期六千的清寒獎學金證明。 

這些律法上的章程和規制是如此荒謬,卻讓一群生活都力有未逮的人跑完和提出所 有相關證明。真想叫那些修訂這些章條的人自己去跑跑看,不要動用關係,他能跑出多 少份。 這故事告訴我們,窮人界也分三六九等的。

(本文摘自《手槍女王》一書,大辣出版提供,選自中國時報開卷書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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